桐庐经协贸易有限公司因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条件详见《2021年桐庐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5.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3日;
6.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部分岗位要求为全日制学历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历。2021年11月3日前通过自考、成教、函授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以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县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不能报考;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至桐庐县经信局205办公室(桐庐县迎春南路298号),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571-64212661,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打包(文件以考生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304402413@qq.com。
3.报名资料:《桐庐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按各岗位的报考条件要求,报考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
4.报名要求: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将当场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将于2021年11月11日17:00前完成资格初审,并进行电话反馈。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招聘,并发给准考证。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核减招考计划。对通过复审但未达到开考比例不开考岗位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此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和50%,面试按1:3的比例参加,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以公共基础考试为主,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2.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放弃面试资格的,将按该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体检日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及拟聘用。
拟聘用人员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均不再作递补。
八、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县属国有企业待遇执行,聘期内按国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将在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布。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疫情防控指引,以考前在桐庐人才网即时通知为准。
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庐经协贸易有限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 64212661(桐庐经协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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