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因国际化建设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从事国际化工作的人员2人,均为党政管理岗位。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同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详见 附件1,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 外语水平达到岗位条件。
对于具有6个月及以上的国际组织岗位任职经历或实习工作经历或初级专业官员(JPO)经历、具备较高国际组织核心素质、较强国际组织工作能力和国际化项目管理经验的应聘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学位证书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年龄。年龄的计算截止到网上报名结束时间,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5月25日后出生。
3.工作经历。按劳动(或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1. 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聘期为一年。首聘期结束时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
2. 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人员初选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25日,应聘人员请登录网站点击应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申请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2.人员初选。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7日,由各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原则上按不大于岗位数1:30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和人员初选,并通知相应人员。
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考试采用英语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每个考试环节设置合格线,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 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英语能力测试。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英语能力测试。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英语能力测试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复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国内应届毕业生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读高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英语成绩证书等岗位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2.英语能力测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英语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8的比例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等。面试设置合格线。
第一轮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相同的,英语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名单。
第二轮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考核通过人员,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要求在收到聘用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完成入职工作,其中2021届应届毕业生要求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工作,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面试、体检、拟聘等资格,或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三、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zju.edu.cn/cn/,“招聘信息”);
2.浙江大学网站(http://www.zju.edu.cn/,“公告”);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
(二)对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人事处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71-88981033 吴老师
0571-88981030 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0571-88981959 张老师、葛老师
附件下载>>>
浙江大学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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